2024年贵州省分类考试报名条件和考试方式
一、报名条件
1.高中类:参加我省高职分类考试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中职类:参加我省高职分类考试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3.专项类: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4.专业要求: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任何部位不可有纹身。
5.身体检查: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须参加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体检。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均须参加高职(专科)招生院校组织的体检。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试方式
1.普通高中毕业生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2024年,往届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应届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完成10门课程考试,每个科目须达到合格,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贵州户籍考生在省外就读,返回贵州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使用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须经贵州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认定。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或者网络测试的方式,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2.中职毕业生
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综合考试全省统考,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命题和评卷。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的内容。考试根据《中职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按照《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执行。考试时间为3月2日上午9:00-11:30;职业技能测试在我校进行,针对考生所报专业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用笔试考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3.对于符合初审条件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由我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三、录取原则
1、在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按照录取计算成绩根据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其中职业技能适应性(专业技能)测试录取成绩需≥60分;
2、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毕业生可免试报读我校对口或相近专业;
3、考生被我校录取后,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相同;
4、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四、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等方面与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
